EMC易倍“申请安装充电桩不给通过,自行安装充电桩又有安全隐患,我只能到附近有充电桩的商业中心进行充电,太不方便!”8月22日,苏州工业园区东湖大郡三期的业主程先生向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记者反映,自己购买了新能源汽车后,历时两个多月都未能成功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。
程先生告诉扬子晚报记者,自己在今年6月初订购了一辆新能源汽车,6月12日向相关单位申报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,并被告知需要提交《建设安装申请表》等材料,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勘察施工。在程先生展示的《建设安装申请表》上,记者看到,需要物业服务企业、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盖章同意。
6月13日,程先生拿着《建设安装申请表》找到了小区物业经理郑女士。郑女士表示,小区电容不够,难以满足业主安装充电桩的需求,只有在相关单位到小区内进行实地勘察,出具充电桩安装方案并通过居民投票表决后,才能盖章同意安装申请。
对此,程先生表示不认同:“物业签字同意是申请安装充电桩的第一个环节,至于相关单位如何勘察施工是之后才要考虑和协商的事。”7月11日,程先生先后两次在苏州12345便民服务平台上求助,但之后一直没有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联系自己进行处理EMC易倍。
“小区内一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都没有!新能源汽车车主只能到附近有充电桩的商业中心进行充电,十分不方便。”程先生告诉记者。
8月初,程先生自行购买了某品牌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,并由品牌方施工人员上门安装。程先生让品牌方施工人员从家里牵引电线,到了公共区域就埋在地下“走线”,绕到自己的停车位上,一天内就完成了充电桩安装。“安装时,有物业工作人员在一旁观看,还指示品牌方施工人员如何走线更美观。”程先生认为小区物业默许了充电桩安装。
8月15日晚,程先生发现自己停车位上的充电桩不见了,当即拨打110报了警。“警察和我一起去了物业办公室,物业经理郑女士说是自己让物业工作人员拆掉充电桩的,她从仓库拿出充电桩还给了我。”程先生说,“安装充电桩花了我一万多元,现在又被物业拆掉了,在小区内充电的诉求仍得不到解决。”
8月24日,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记者来到了东湖大郡三期物业办公室。物业经理郑女士表示,在8月5日,有物业工作人员注意到程先生请来施工人员,但以为只是在安排电线线路,便没上前阻止。当天稍晚,郑女士发现程先生是从家里牵出电线安装的充电桩,才决定将其拆除。
“程先生在停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缺少审批手续,而且我咨询过消防主管部门,这样安装充电桩是不安全的。”郑女士称,物业在拆除程先生的充电桩之前,曾于8月9日通过微信向程先生发送整改通知,提示程先生安装充电桩未经过正规手续审批,存在较大安全隐患,要求程先生立即拆除充电桩。
至于为什么不在《建设安装申请表》上盖章,郑女士表示,只有在相关单位向物业出具具体施工方案,并将方案公示且通过居民投票表决后EMC易倍EMC易倍,自己才会同意盖章。郑女士补充道,在6月份,程先生向她提交《建设安装申请表》时,她就咨询了安装充电桩的相关单位,被告知还需要做进一步勘察和方案设计,才能安装充电桩。
“小区电容不足,但业主安装充电桩的需求较大,矛盾很难解决。”郑女士介绍,今年早些时候已经有业主申请安装充电桩,相关单位曾在勘察后给出过安装方案:选择距离车位最近的楼栋分支箱,从分支箱里的备用电源接线安装充电桩。针对该方案,小区内一楼栋共48户业主做了投票,只有4户业主表示同意,因此该充电桩也未能落地。“分支箱里的备用电源接口有限,不能满足所有业主需求,留给电梯应急处理的备用接口也可能会被占用,影响出行安全。”
郑女士告诉记者EMC易倍,小区物业、业委会、居委会一直积极地和充电桩安装相关单位协商沟通。“我们一直积极争取,在保证居民日常生活用电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,推动小区内充电桩的建设,满足业主需求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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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申请安装充电桩不给通过EMC易倍,自行安装充电桩又有安全隐患,我只能到附近有充电桩的商业中心进行充电,太不方便!”8月22日,苏州工业园区东湖大郡三期的业主程先生向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记者反映,自己购买了新能源汽车后,历时两个多月都未能成功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。